人事招聘与劳动合同解除管理制度¶
第一章 总则¶
第一条¶
为规范公司招聘流程,明确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与程序,防范用工风险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工会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¶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招聘录用、劳动合同解除等人事管理活动,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与解释。
第二章 招聘管理规范¶
第一节 招聘需求审批¶
第三条¶
用人部门出现人员空缺、新增编制或临时用工需求时,须填写《招聘需求申请表》(tems申请模板),明确以下内容: - 岗位名称、需求人数、到岗时间 - 岗位要求(学历、专业、工作经验、技能要求) - 岗位职责、薪酬预算(参考行业标准及公司薪酬体系) - 招聘原因(如业务扩张、离职补岗等)
第四条¶
审批流程: 1. 部门负责人初审(核查编制合规性) 2. 人力资源部复审(评估市场供给、年度招聘计划匹配度) 3. 管理层终审(高层岗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) 4.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归档并启动招聘
第二节 招聘实施流程¶
第五条¶
招聘渠道选择:根据岗位性质确定渠道(招聘网站、猎头、内部推荐、校园招聘等,其他第三方等)。
第六条¶
简历筛选与面试: - 人力资源部按任职资格初筛简历 - 初试(人力资源部):考察职业素养、沟通能力、求职动机,转上级-复试(提供简历、初步评估结论) - 复试(用人部门):专业能力测试(案例分析、实操演练),管理岗增加战略思维评估 - 背景调查:关键岗位候选人需核实工作履历、学历、离职原因
第七条¶
录用审批: 经用人部门负责人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,发放录用通知书,内容需明确薪酬、入职时间、报到材料,不得随意变更。
第三节 入职与试用期管理¶
第八条¶
新员工入职需提交以下材料(原件核对,复印件归档): - 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 - 离职证明(无离职证明需提供原单位联系方式) - 体检报告、一寸免冠照片 - 其他必要材料(如保密协议、担保书等) - 入职当天需填写《入职登记表》
第九条¶
劳动合同签订: - 入职当月签订劳动合同,明确工作内容、期限、薪酬、保密义务等 - 试用期约定:劳动合同期限 3 年以内试用期不超过 3 个月 - 试用期考核:人力资源部联合用人部门进行月度评估,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(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) - 转正申请:试用期满,由员工递交《转正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,将上级和总经理批准 - 存档要求:将入职员工资料(《入职登记表》以及入职材料等)进行电子档和纸质档存档,并按要求梳理更新《员工信息统计表》
第三章 劳动合同解除规范¶
第一节 解除情形与条件¶
第十条¶
协商解除: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,需签订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》。
第十一条¶
员工过失性解除(无需支付经济补偿): -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-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(需明确规章制度条款) - 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-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影响本单位工作的 -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
第十二条¶
公司非过失性解除(需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其他合同约定除外): -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-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,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-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合同无法履行,协商不一致的
第十三条¶
禁止解除情形:员工处于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,或医疗期内的,不得依据第十二条解除合同。
第二节 解除程序¶
第十四条¶
解除审批流程: - 用人部门提交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/ 员工提交《离职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 - 人力资源部审核(核查事由合法性、证据充分性) - 管理层审批(高层岗位需董事会决议)
第十五条¶
书面通知: - 出具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明确解除日期、事由、经济补偿等 - 当面送达员工并签字确认,无法送达的采用邮箱发送并留存凭证
第十六条¶
离职交接: - 员工按《离职交接清单》(见附件 )办理工作、财物、资料交接 - 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保停缴、档案转移手续,结算工资与经济补偿
第三节 经济补偿标准¶
第十七条¶
经济补偿计算:参考公司《劳动法》
第十八条¶
违法解除赔偿:参考公司《劳动法》
第十九条¶
特殊情形: 顾问合同-参考顾问协议规定
第四章 风险防控¶
第二十条¶
招聘风险防控: - 禁止录用未满 16 周岁、未办清离职手续或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- 岗位要求需明确具体(如 "熟练使用 Excel" 而非 "具备办公技能"),避免歧视性条款 - 录用通知书内容需严谨,不得包含承诺性表述(如 "终身聘用")
第二十一条¶
解除风险防控: - 过失性解除需留存充分证据(如违纪通知书、考核记录) - 不得对已处罚行为重复追责,处罚时效不超过 1 年 - 经济补偿计算需准确(含基本工资、绩效奖金、津贴)
第五章 附则¶
第二十二条¶
本制度未尽事宜,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三条¶
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,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。
附件¶
内部流程¶
- 《招聘需求申请表》(tems申请模板)
- 《转正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
- 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
- 《离职申请》-(tems申请模板)
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,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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